法律是社會秩序的準繩,無論是最原始的習慣法,還是後來的那些成文法。人類的法制史可以說是源遠流長。這些法律規定了不同年代的人可以做什麼,不能做什麼。以及相應的出發。再加上古代的法律相對于現代法律更為殘忍。所以在法律的震懾之下,很多人犯罪的念頭都得到了遏制。
經歷了幾千年的封建王朝時期,文化發展也越來越先進。不管是哪一個朝代統治,在最開始的時候都會建立一系列完善的制度,尤其是在法律這一方面,畢竟一個國家想要正常的運行起來,就需要法律制度來制約人們的行為。每一個封建王朝建立之初,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健全的法律,比如說唐朝就制定了《唐律》,到了明朝的時候,則制定了《大明會典》,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,法律制度也變得越來越完善,如果有人違反了法律的話,也會得到相應的處罰。
在我國古代的時候,刑罰的種類是非常的多的,而且相比現在來說也比較的殘酷,還有一種刑法比較特殊,相信大家在電視上也經常看到過,那就是發配流放。古代犯了罪的人是會進行連坐的,比如說那些貪官污吏,如果犯錯的話,整個家族也會受到連累,輕者發配邊疆,重者全族被滅。
對於發配流放這樣的法律,很多古代電視劇中就有過這樣的故事情節,一些犯了罪的犯人,被押送到荒涼的邊疆,或者是環境比較惡劣的地方,不但遠離故鄉和家人,而且在嚴酷的環境中做工,以達到懲戒的作用。在古代流傳下來的一些詩詞,就有描述這種故事情節的,比如說「可憐無定河邊穀,猶是春歸夢裡人」,描述的就是唐朝的無定河,就是當時犯人被發配的地方。到了清朝的時候,甯古塔是比較出名的,位於黑龍江的苦寒之地,是很多犯人發配的地方。
眾所周知,女人在古代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,從小就要學習三從四德,講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。古代是處於封建王朝統治下的男尊女卑的大環境,女子只能在家相夫教子,不能出仕為官,平時也不能隨便出門,要不然就會被人認為是水性楊花。女人的思想比較封建傳統,在家從父,出嫁從夫,夫死從子,所以在這種情況下,犯罪的女人還是比較少。但是也有一些例外,一些女人被發配流放,主要出於兩種情況,一種情況就是被家人的牽連,比如說一些貪官污吏犯了法,皇帝會將官員歸西以作懲罰,而作為他們的妻子兒女,雖然可以留命,但是也要接受處罰的,那麼一般會發配邊疆。第2種情況就是這個女人比較不檢點,被認為是水性楊花,可以被判處流放。
背叛除了流放的罪人,雖然可以免除丟命,但是其實受到的罪更多,對他們來說死還是一種解脫,但是如果活下去的話,將會面臨更多的折磨,不管是身體上的還是精神上的。被發配流放的地方都比較的荒涼偏遠,路途遙遠,很多人都熬不住,死在了路上。就算最後熬得下去到了流放的地方,所面臨的也是整天做苦工,從事比較繁重的勞動。被發配邊疆的時候,是需要一些官差負責押送的。因為流放的地方比較遠,古代的交通又比較落後,幾乎是徒步行走,一走就是很長時間,如果路上再遇到一些山賊的話,很有可能還會丟了性命。
但是也有一種情況,很多官差都會搶著去做,比如說犯人中如果有女囚犯的話,又會如此。相比男囚犯而言,大多數官差更喜歡去押送女囚,也許大家比較疑惑,不都是押送犯人嗎?怎麼還有男女之別呢?其實如果仔細想想的話,也可以想出其中的原因。
首先,既然是押送囚的官差,自然是官職比較低微的人,工資也是比較少,他們就把主意打到囚的身上,在押解犯人的時候,往往能得到這些犯人家人朋友的錢財,希望官差對官差棺材的品德了,畢竟在路上發生什麼情況,誰也不知道,有的官差比較善良,對於一些老弱病殘的人,會因為同情之心幫助他們一下,但是也有的官差比較惡劣。
尤其是女犯,因為身份比較特殊,所以家人和朋友會為了他們的安全和名節,給觀官差贈送大量的錢財,希望他們稍微照顧一下女,不要欺辱女囚,畢竟在古代的時候,女人的貞潔才是最重要的東西,失去了貞潔,也就等同於失去了性命,「餓死是小,失節事大」說的就是如此。而且古代女人的身體素質是比較差的,很難經受得住上千里的流放,大多數女犯人都會在路上生病,甚至病死,有的官差還巴不得如此,那麼她們就可以早早的回去覆命了。相對於男囚而言,女囚犯體弱,不會反抗官差,畢竟有的男囚的危險性還是比較大的,比如水滸傳中的武松,如果要送這樣的人的話,不小心還會把小命丟掉,所以相比男囚犯,很多官差更喜歡搶著去押送女囚犯,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人性的醜陋,只有金錢至上和自私自利。
如果女囚家裡富裕,家人還會準備好馬車,以減少她在路上的痛苦。這麼多福利和灰色收入,在那個昏暗的古代,有哪個在溫飽線上掙扎的官差不動心呢?